钜派投资谨遵基金业协会的《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之规定,只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宣传推介私募投资基金产品。
贵机构/阁下如有意进行私募投资基金投资,请承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条件。
即贵司/阁下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之一:
(一)本机构净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
(二)本人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不低于 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本人个人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
8月31日,钜派投资集团在官网公布《关于天津联银项目相关报道的澄清公告》。2015年9月,钜派投资集团作为分销商之一代销的天津联银项目基金出现延期兑付。1年时间过去,这个项目最终如何处置?钜派投资集团又做了什么解决方案?经笔者多方求证和调查,获知事件发展始末和最终处理结果。
查阅公告,内容显示钜派投资发展初期,曾作为分销商之一向投资人推介了一款名为“天津联银项目”的基金产品。后期由于基金管理人联银恒通(天津)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责任,项目延期兑付。如今,天津联银项目已得到妥善解决,由法院协助向投资人进行兑付工作。
据知情人士透露,该项目发生到期无法正常兑付预警后,钜派投资当即组建专门工作团队,并聘请上海知名律师事务所锦天城协助投资人追索投资本金及相关收益。
然而,就在去年,两名徐姓投资人以“钜派存在欺诈行为,导致其投资本息无法收回,侵害其合法财产权益”为由将钜派告上法院,随后出现了部分媒体的相关报道。
笔者查阅到就天津联银项目已经公示的法院一审、二审判决书。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6年4月做出如下一审判决:“投资人需证明钜派在本案中存在侵权行为、主观过错、侵权结果和因果关系。鉴于未证明相应损害后果,故不存在侵权行为和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投资人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据内部消息,两名原告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6年7月,市一中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根据钜派投资的公告,对投资人的兑付工作正在有条不紊进行。笔者了解到,之前因误解而与公司发生纠纷的两名徐姓投资人对钜派表示了感谢和认可。
当然,这件事也考验着一家公司的客户服务意识和风险处置能力。业内人士认为,“风险控制是企业的第一条生命底线,但同时对风险的应对和处置能力也非常重要,有能力去化解市场上可能发生的那千分之一的风险才是硬功夫。”
金融行业的发展日益繁荣,背后却也是险象并存。业界需要思考,如何提高风控意识,如何提升风险处置能力,真正为投资人保驾护航。如此,行业才能发展得更好更健康,企业才能走得更远更强大。